国税总局、保监会官员昨天在网聊“车船税”时表示,“车船税”比原有的税种绝对值多了200元左右,目前将“车船税”与“养路费”合并的条件还不具备。
比原税种增加200元左右
一些车船所有人觉得,新的“车船税”好像比之前的税种额度高,甚至有人说超过了1倍。那么,“车船税”是否过多地增加他们的负担呢?
国税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巡视员曹聪承认,各地新的税额标准确实比原标准有所提高。从幅度上看有的增加了1倍甚至更多,从绝对额来看增加了200元左右。
不过他强调,国税总局是“依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以及居民收入提高的实际情况做过测算的”,在原有的税额标准基础上,税负实际上有所提高。但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原有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从开征之日起税额幅度就没做过调整。
与“养路费”合并条件还不具备
有网民在聊天时质疑:“公民已经缴纳了购买汽车的各类消费税,使用道路又缴纳了养路费,购买汽油时虽没用燃油税,但却已间接缴纳了各类消费税,现在又多出一个车船税,是否属于税务部门拍脑袋的乱收税?”
曹聪就此解释道,汽车作为家庭、社会的一种交通工具,现阶段它还属于一种价值比较高的消费品。“车船税”的职能作用除了筹集资金以外,还肩负对财产的调节职能。而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在两个领域里不同的集资方式,这两者之间如果要合并的话,还不具备条件。
扣除手续费补偿保险公司
此次“车船税”条例规定,由保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的平台上代收“车船税”。那么,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用谁来负责呢?比例又是多少呢?
曹聪表示,保险公司为政府尽一定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但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应该由政府酌情给予必要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税款的情况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给予补偿。
新“车船税”有五大变化
那么,新开征的“车船税”与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相比有哪些变化呢?
曹聪称变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原来内外资企业实行两种不同的税制,对内资企业征收车船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新的“车船税”实行了内外税制统一;原来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性是使用和财产两者兼有的税收,新的车船税则定位为财产税;和原来两个税种相比,税额有所调整;进一步对免税范围做了调整,体现了税负的公平;实行了新的征收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纳税。□晨报记者 周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