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点发展领域
根据各类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潜力、技术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领域如下:
(一)水电
考虑到资源分布特点、开发利用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电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今后水电建设的重点是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上游和怒江等重点流域,同时,在水能资源丰富地区,结合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需要,加快开发小水电资源。到201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9亿千瓦,其中大中型水电1.2亿千瓦,小水电50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200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亿千瓦,其中大中型水电2.25亿千瓦,小水电7500万千瓦。
开展西藏自治区东部水电外送方案研究,以及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上游和雅鲁藏布江水能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做好水电开发的战略接替准备工作。
(二)生物质能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状况,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生物液体燃料。到2010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万吨。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40亿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0万吨。
1、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建设重点为:
(1)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以秸秆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厂,或将已有燃煤小火电机组改造为燃用秸秆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在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部分林区和灌木集中分布区、木材加工厂,建设以稻壳、灌木林和木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生物质发电厂。在“十一五”前3年,建设农业生物质发电(主要以秸秆为燃料)和林业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各20万千瓦。到2010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包括蔗渣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2400万千瓦。在宜林荒山、荒地、沙地开展能源林建设,为农林生物质发电提供燃料。
(2)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在“十一五”前3年,建设100个沼气工程及发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到2010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4700座、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1600座,大中型沼气工程年产沼气约40亿立方米,沼气发电达到100万千瓦。到2020年,建成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10000座、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6000座,年产沼气约140亿立方米,沼气发电达到300万千瓦。
(3)在经济较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重点地区为直辖市、省级城市、沿海城市、旅游风景名胜城市、主要江河和湖泊附近城市。积极推广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在大中型垃圾填埋场建设沼气回收和发电装置。到2010年,垃圾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300万千瓦。
2、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是指通过专门设备将生物质压缩成型的燃料,储存、运输、使用方便,清洁环保,燃烧效率高,既可作为农村居民的炊事和取暖燃料,也可作为城市分散供热的燃料。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为:
(1)2010年前,结合解决农村基本能源需要和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开展500个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应用示范点建设。在示范点建设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厂,就近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燃料,富余量出售给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户。到2010年,全国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
(2)到2020年,使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为普遍使用的一种优质燃料。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的生产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分散方式,在广大农村地区采用分散的小型化加工方式,就近利用农作物秸秆,主要用于解决农民自身用能需要,剩余量作为商品燃料出售;另一种是集中方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型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厂,实行规模化生产,为大工业用户或城乡居民提供生物质商品燃料。全国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
3、生物质燃气
充分利用沼气和农林废弃物气化技术提高农村地区生活用能的燃气比例,并把生物质气化技术作为解决农村废弃物和工业有机废弃物环境治理的重要措施。
在农村地区主要推广户用沼气、特别是与农业生产结合的沼气技术;在中小城镇发展以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工业废水沼气工程为气源的集中供气。到2010年,约4000万户(约1.6亿人)农村居民生活燃料主要使用沼气,年沼气利用量约150亿立方米。到2020年,约8000万户(约3亿人)农村居民生活燃气主要使用沼气,年沼气利用量约300亿立方米。
4、生物液体燃料
生物液体燃料是重要的石油替代产品,主要包括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合理选育和科学种植能源植物,建设规模化原料供应基地和大型生物液体燃料加工企业。不再增加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合理利用非粮生物质原料生产燃料乙醇。近期重点发展以木薯、甘薯、甜高粱等为原料的燃料乙醇技术,以及以小桐子、黄连木、油桐、棉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技术,逐步建立餐饮等行业的废油回收体系。从长远考虑,要积极发展以纤维素生物质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技术。在2010年前,重点在东北、山东等地,建设若干个以甜高粱为原料的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在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建设若干个以薯类作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在四川、贵州、云南、河北等地建设若干个以小桐子、黄连木、油桐等油料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试点项目。到2010年,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万吨。到2020年,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0万吨,总计年替代约1000万吨成品油。
(三)风电
通过大规模的风电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风电设备制造国产化,尽快使风电具有市场竞争力。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发挥其经济优势,在“三北”(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地区发挥其资源优势,建设大型和特大型风电场,在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中小型风电场,充分利用各地的风能资源。主要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如下:
(1)到201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重点在东部沿海和“三北”地区,建设30个左右10万千瓦等级的大型风电项目,形成江苏、河北、内蒙古3个100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建成1~2个10万千瓦级海上风电试点项目。
(2)到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在广东、福建、江苏、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等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建成若干个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大省。建成新疆达坂城、甘肃玉门、苏沪沿海、内蒙古辉腾锡勒、河北张北和吉林白城等6个百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并建成100万千瓦海上风电。
(四)太阳能
1、太阳能发电
发挥太阳能光伏发电适宜分散供电的优势,在偏远地区推广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在城市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必要的市场规模。为促进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做好太阳能技术的战略储备,建设若干个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示范电站。到201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3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80万千瓦。建设重点如下:
(1)采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偏远地区无电村和无电户的供电问题,重点地区是西藏、青海、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云南等省(区、市)。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约10万千瓦,解决约100万户偏远地区农牧民生活用电问题。到2010年,偏远农村地区光伏发电总容量达到15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30万千瓦。
(2)在经济较发达、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设施,首先在公益性建筑物上应用,然后逐渐推广到其它建筑物,同时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十一五”时期,重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地区开展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到2010年,全国建成1000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5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建成2万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100万千瓦。
(3)建设较大规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电站。“十一五”时期,在甘肃敦煌和西藏拉萨(或阿里)建设大型并网型太阳能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选择荒漠、戈壁、荒滩等空闲土地,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到2010年,建成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总容量2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总容量5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总容量达到20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总容量达到20万千瓦。
另外,光伏发电在通讯、气象、长距离管线、铁路、公路等领域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预计到2010年,这些商业领域的光伏应用将累计达到3万千瓦,到2020年将达到10万千瓦。
2、太阳能热利用
在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并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和太阳灶。到2010年,全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年替代能源量达到300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全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约3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年替代能源量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
(五)其它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在夏热冬冷地区大力发展地源热泵,满足冬季供热需要。在具有高温地热资源的地区发展地热发电,研究开发深层地热发电技术。在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发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浅层地热能进行建筑采暖、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到201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120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建成潮汐电站10万千瓦。
(六)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
在农村地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效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更快发展。发展重点是:
(1)解决农村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在电网延伸供电不经济的地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利用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为农村无电人口提供基本电力供应。在小水电资源丰富地区,优先开发建设小水电站(包括微水电),为约100万户居民供电。在缺乏小水电资源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独立的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风光互补电站,推广使用小风电、户用光伏发电、风光互补发电系统,为约100万户居民供电。
(2)改善农村生活用能条件。推广“小水电代燃料”、户用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为农村地区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到2010年,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30%,农村户用沼气达到4000万户,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到5000万平方米。到2020年,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农村户用沼气达到8000万户,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到1亿平方米。
(3)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绿色能源县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中要超过50%,各种生物质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和合理利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要与沼气利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太阳能利用相结合。到2010年,全国建成5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到2020年,绿色能源县普及到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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