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今后十五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1、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我国探明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贫乏,单纯依靠化石能源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资源潜力大,技术已经成熟或接近成熟,具有大规模开发利用的良好前景。加快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大力推广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首要目标。
2、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无电人口地处偏远地区,人口分散,缺乏常规能源资源,而且许多地区不适合采用常规方式建设能源基础设施,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是解决这些无电人口供电问题的有效手段。农村人口众多,生活用能方式落后,影响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过度利用薪柴作为生活燃料对生态破坏严重。在农村就地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可以实现多能互补,显著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清洁利用有机废弃物,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农作物生产及粮食加工、林业生产和木材加工、畜禽养殖、工业生产、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机废弃物。如果这些废弃物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将会成为环境污染源,对自然生态、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将这些有机废弃物转换为电力、燃气、固体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既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利用废弃物、变废为宝的重要手段,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4、规模化建设带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目前,除了水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等少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产业基础仍很薄弱,还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技术水平和建立完善的产业体系。2010年之前,在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重点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构能力建设,初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产业基础。从2010年到2020年期间,要建立起完备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大幅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为大规模开发利用打好基础。2020年以后,要使可再生能源技术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成为重要能源。
(二)具体发展目标
1、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左右,到2020年达到15%左右。
2、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并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按循环经济模式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有机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3、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内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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