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在广东、浙江、天津、重庆、西安等省市对东西部产业转移的状况进行调研时发现,尽管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各种条件已经具备,但从目前来看,我国东西部产业转移大多是零星的、企业自发进行的。
一些中西部地区和企业呼吁,东西部产业转移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与此同时,突破“转出地”障碍,调动东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探索东西部互利共赢机制,已成为当前我国推动东西部产业转移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些地方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对企业外迁并不鼓励,产业“转出地”存在各种障碍。
产业转移过程中,通常认为对承接地来说,有利于经济发展,但对产业输出方,看法就比较复杂。特别是在现行财税制度以及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之下,尽管东部沿海地区迫切需要将传统的高耗能、低效益的企业转移出去,从而获得产业转型升级的空间,但一些地方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对企业外迁却往往并不鼓励。
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合作处处长吴永平认为,东部地区对企业外迁、对外投资缺乏积极性,主要源于这样的担心:一是大量建设资金外流、税源流失、财政收入减少;二是可能会出现外移产业“空心化”问题;三是短期内会影响当地的充分就业。在这种心态支配下,东部地方政府对企业外迁大多持不积极、不鼓励态度。
重庆市外经贸局外资项目促进处处长蒋中全抱怨说,重庆听说沿海某城市准备进行大规模产业“腾笼换鸟”,就组织团队兴冲冲前往洽谈承接产业转移事宜,没想到得到回应是:“我们已经在郊区划出很大范围接受这些企业,外地来的招商项目免谈。”
在对待企业外迁问题上,浙江省的态度有所不同,近年来浙江提出“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策略,鼓励企业“走出去”,实现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组合。吴永平认为,东部一些地方所担心的产业转移的不利影响只是暂时现象,它所导致的负面效应是短暂和有限的,旧的、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被转移出去,将为资源重新配置到新的或更高级的产业创造有利条件。
为了避免“产业空心化”,政府要做的是改善环境、搭建平台,在引导企业对外投资的同时做好引进来的工作,提升产业结构。如杭州目前正在发展软件、商贸业;宁波则侧重发展重化工业,这些新兴产业一旦发展起来将为地方经济长远发展提供新的基础。
东部地区积极探讨与中西部联合建立工业园区,探索建立共赢机制。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中西部地区基层干部反映,国家大力推动东西部产业转移,市场层面也存在产业转移的需要,但到目前为止,成规模的产业转移却并未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东部地方政府动力不足,东西部之间缺乏产业转移的互利共赢机制。
目前,东部地区也在积极探讨与中西部联合建立工业园区,探索建立共赢机制,如浙江与新疆签订框架协议,欲在新疆已批园区中设立“浙江工业园”。蒋中全介绍,重庆也与浙江、江苏等省的开发区多次接触,探讨能否在重庆开发区划出一定范围设立“园中园”,双方共同招商,利益分成,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但由于涉及财税政策、土地宏观调控等问题,目前各地的探索都还无法正式启动。
蒋中全认为,在产业转移方面,东西部地方政府特别是各级开发区携手合作亟待有新的突破。东部开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土地紧张、人力成本增高,而中西部的开发区则恰恰具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土地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等优势。东西部开发区存在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巨大空间。
东西部省区的不少部门都提出,目前各地在探讨东西部产业转移的“园中园”等合作模式时,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分产值、分税收”的问题,涉及到财税体制的调整,需要国家的统筹支持。能否允许少数有条件的省区对跨区域产业合作进行尝试,积累经验,例如可以从国家级开发区开始,赋予其创新职能,允许探索一条东西部产业合作共赢的机制。
一些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利用资金、管理、人才等优势与西部地区开发区进行合作开发,按生产要素投入比例分享利益,这样既可以有计划引导东部企业进行产业转移,又可以节约企业调研费用,以获取经济规模效益。在这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措施,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和企业通过租赁、股份经营等方式在西部地区现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设立“区中区”“园中园”;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和企业在西部地区中心城市、资源富集区、口岸地区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新设立工业园区,国家在用地政策上给予倾斜等。
省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模式值得借鉴,省际合作仍需政府部门协调和推动。
目前在省际之间搭建互利共赢的产业转移平台尚未有真正突破,但在一些省区内部却已有这样的探索,模式和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
2005年3月,广东省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目前广东省14个山区及东西两翼地级市中,已有8个市建立了15个对口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开工项目71个,到位投资额近30亿元。据测算,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按规划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值1780亿元的经济规模,年可实现利税128亿元。
广东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关键,是将珠三角的优势产业与投资所在地的资源、人才等优势对接,同时在制度上进行创新,重新调整各地方利益。通过两地政府“结对子”,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由山区或东西两翼地区政府在本地原有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中,整体或部分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设立产业转移园区,由珠三角地区政府负责组织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并按商定比例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利益分成。
无独有偶,江苏省位于苏南的江阴市和苏中的靖江市合作开发“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靖江出土地,江阴出资金,开发、投资、管理以江阴为主,共建土地的收益按照双方的股本构成分配,税收分成上则各占一半。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区域经济专家陈鸿宇认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实行“利益共享”原则,对园区产生的税收和各种规费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协议分成,从而实现了产业输出地和承接地的“双赢”。目前,省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在省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突破,而要在省际之间探索“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模式,需要更高层面政府部门的协调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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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东西部互动平台
记者在对东西部产业转移的状况进行调研时了解到,一些基层干部和企业家认为,为推动东部产业向中西部顺利转移,国家应加强规划引导,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东西部互动平台。
2006年9月,商务部提出实施“万商西进”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推动1万家境外或东部企业到中部六省投资,并可延伸到与中部相邻、条件相近的西部地区。与此同时,还计划将赣州、郴州、武汉、合肥、芜湖、新乡、焦作、太原等地,培育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基地。“万商西进”受到各地欢迎,认为是商务部推动东西部产业转移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些基层干部提出,由于中西部地区范围大,地区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都存在着很大差距,除制订总体规划外,应重点制订特殊区域和重点领域的区域规划、开发与保护规划,并确定一批重点经济带(区)、资源和产业综合开发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都市经济区等;制订若干个专项规划,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及自然资源开发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等。这一规划系统是引导东部企业参与中西部开发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应进一步推动东西部省区政府间的高层会晤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商和配合。推动西电东送、西气东输、西煤东运等资源协作区域的政府间合作,促进东西部结对帮扶地区、国内友好城市、开发区及高新区等互助协作区域的政府间合作。同时建立和完善投资贸易平台,构建东西部地区公共信息平台和专业信息平台,帮助企业科学决策,引导东西互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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