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继年初对停止对高档房贷款后,本月起又进一步紧缩,暂停对已经办理过公积金待考验的职工放贷,同时再次降低个人还贷能力系数,这就意味着部分市民可能无法贷满公积金的最高限额15万元,使得贷款额度大幅缩水。
9月1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调整,将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原来的0.3调整为0.2,这使得市民的可贷金额减少了。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我们拿一个人月缴公积金金额为400元,缴存比例为8%的话,这个人可贷10年,那么算出来的话,他就可以贷15万,但是按照现在的系数只能贷12万。)
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个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经过测算,这一调整对月缴存金额在400元左右,男30岁、女20岁左右的贷款人将贷不满15万元。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积可额度小了,实际上还是需要那么多贷款,那就只有商业贷款,利率更高一些,月还款压力就大一些。)
另外文件还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只要是夫妻一方曾经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也不能再贷公积金。一些有再次置业购房需求的市民只能改用商业贷款。记者以调整之后的最新房贷利率计算,假设贷款总额15万元,还款年限为20年,如果使用纯商业贷款,按照8月22日新利率下限标准计算,每月应还款1111.83元,总还款额为266840.26元,其中支付的总利息额为116840.26元。 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993.25元,总还款额为238380.27元,其中支付的总利息额为88380.27元,比纯商业贷款利息额少支付28459.99元。
(南京365地产家居网置业总监 单伟:公积金贷款政策只享受一次,会造成她们再次置业购房成本的增加。)
一些房地产专家指出,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于今年公积金支取额度大幅攀升、入不敷出有一定的关系。近几年,为了加强对老百姓的住房保障,南京每年都在扩大公积金发放量。2006年,全市总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2.18亿元,然而贷款总额却高达54.75亿元,导致去年南京公积金发放量增加了11.91亿元,出现了吃老本的现状。而今年南京市政府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定的贷款指标为45亿,到目前为止公积金房贷指标也已经告急,所以从今年5月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办理下来。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宋坚:有个消息说,今年上半年就把全年的公积金额度用完了,导致下半年想要贷款买房的人没有钱贷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估计政府有关部门才制定了这个政策,到底怎么用是合理的,明年是个什么样的用法,政府要考虑了。)
专家表示,只有通过下调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对贷款条件加以限制,才可以减少公积金支出数量,实现公积金收支平衡。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宋坚:从政府方面来考虑,是照顾一些没有贷款的人,当然客观上贷了一次、两次 、三次的人有炒房或者保值的嫌疑,现在这么一改以后,它更主要的还是让首次购房、更需要住房的人,优先照顾这些人,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虽然新政对二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都用了暂不办理的字眼,但只要公积金透支压力不缓解,这个政策很可能会一直延续,甚至还会越来越严。
——《东视新闻》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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