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2007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哈尔滨举行了专题论坛、自由论坛及特别论坛。来自国内的顶尖规划专家、学者的精彩演讲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透露,《城乡规划法(草案)》可能在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上第三次审议并最终通过。与会专家认为,该法规一旦施行,势必将成为那些无规则可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圈地运动”的“杀手锏”。
据唐凯介绍,今年4月以来,历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的《城乡规划法》草案,其核心内容是“对城乡土地进行统筹规划管理”。《城乡规划法(草案)》将取代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这使得规划的概念从城市扩大至农村。现行的《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已有多处不能满足目前实践的需要。主要问题包括:对土地有偿使用、农村规划等基本未予考虑;把规划只看作技术问题而不是政府的公共政策问题;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比较含糊;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务人员的自身监督比较缺乏等。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说,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发展经历了很多变化,由过去的孤立发展向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变化,村镇和乡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因此有必要按照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目前,开发商通过与乡镇政府合作开发,大面积圈地的例子比比皆是。该类圈地多以工业园区、旅游地产的形式出现。而审议中的《城乡规划法(草案)》将规定,以后市郊和农村的土地,只要是涉及到开发,都要按事先编制的规划进行报批、管理。这对于以各种名义低成本圈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行为是致命的一击。
住宅规划须实现三跨越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孙克放说,住宅规划建筑必须实现三大跨越。
跨越之一:中国住宅必须达到低耗能的节能标准。节能是绿色建筑首要解决的问题,中国必须跨过这道门槛。
跨越之二:中国住宅要告别毛坯房,实现全装修。我国长期出售的半成品住宅难以达到“绿色家居”的标准。要尽早结束毛坯房的时代,需要制定出一个计划,在时间上加以限制,起码在近几年时间内,大中城市要先完成跨越。
跨越之三:住宅建造必须实现构件化的集成装配。在某些发达国家,住宅70—80%的构件是在工厂制作,现场装配。这种生产方式,一是节约人力,提高了功效;二是资源消耗比较低;三是便于废弃材料的重新利用;四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均好稳定;五是利于环保,减少城市污染。绿色建筑的建造方式也一定要沿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发展下去,实现住宅建筑的构件化集成装配。
城市规划应从全局考虑
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高级规划师朱京海在“资源短缺条件下的规划创新自由论坛”上表示,城市的规划不应局限于房产住宅的规划,而是应从城市大格局上考虑,从促进经济产业发展上进行规划研究。
朱京海说,目前,全国各地的规划大都是房产住宅的规划,局限性非常大,规划部门大多不研究产业经济,规划时并不考虑对经济的影响,因此,城市的发展缺乏动力。城市的规划应该从大格局上着手,不能局限于房屋的地理位置这一点,要总体衡量各方因素。
朱京海举例说,上海别克汽车在沈阳投产,一期的生产能力是15万辆汽车,但是,二期想要扩大生产再上5万辆生产线时,却遭到了巨大的阻力。由于车辆生产时,喷漆等工艺会造成污染,周围老百姓不同意别克汽车扩大生产,因此,此项打算不得不搁浅了。这就说明,城市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环保因素,从整个城市的大格局上考虑。
开发区“东密西疏”
我国开发区数量总体来看呈现东部密集、西部稀疏的特征,从东到西开发区的数量呈递减趋势。这是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规划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管理系硕士吴晓栋在发言中介绍的。
吴晓栋说,从1993年起,全国设立的县级以上开发区超过6000个,2000年以后,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行,全国各地又掀起了一股大办特办开发区的热潮。据统计,截至2004年8月,我国有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面积达3.86万平方公里。2006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通过清理整顿的开发区名单。到2007年,国家级开发区数量为223个,省级开发区数量为1345个。经过整顿,我国开发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种,开发区的名称也得到了规范,主要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
吴晓栋表示,由于我国东部地区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和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先导区,这一地区不管在国家级开发区还是省级开发区的数量上都处于领先地位。同时,西部地区虽然在开发区总量上处于劣势地位,但国家开发区的数量却要多于中部地区,这与国家实行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有关,而中部地区处于东部和西部的过渡地带,在政策优惠度方面落后于发达的东部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西部。导致我国开发区数量从东到西呈递减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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