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企业被挡门外 零售企业冷暖不均
国家发改委的《通知》使正处于水火之中的民营石油企业喜忧参半。自8月4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以来,各地民营零售企业可以凭借这一尚方宝剑向两大石油集团“要粮”。
一位在北方拥有5座加油站的民企老总告诉记者,目前国内0#柴油批发价为每吨5131元,90#汽油批发价为每吨5611元。而依据发改委的通知,按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上限倒扣计算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的要求,他的企业出售0#柴油和90#汽油可每吨分别获利230.90元和252.50元。
据中商石油委调查,此次在获得成品油上,北方地区民营零售企业好于南方地区民营零售企业。而出现这样的差异,其主要原因是以北方为基地的中石油油量充足,而以南方为基地的中石油油量略少。
按照商务部的统计,我国现有石油民营等社会加油站占56.3%,批发企业中民营等社会批发企业占33.4%,销售石油总量约占我国石油消耗量的三分之一。
与民营零售企业相比,此次民营批发企业就没那么幸运了。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中石油、中石化所属两大石油公司对系统外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停供、限供成品油,而并没有在《通知》中明确强调“系统外企业”既包括零售企业也包括批发企业。
据中商石油委反映,这次两大石油集团大大方方地将民营批发企业甩掉,让旗下的销售公司直接与民营零售企业对接。而这样就触犯不了“停供限供”的红线。
发改委《通知》下发前,国内660家民营批发企业中已有200多家正在倒闭。而按业内的保守估计,若新的“阳光政策”不出炉,余下的企业将不会维持超过两年。
业内专家强调指出,由于垄断尚未彻底打破,广大民营石油企业在我国石油市场对外开放后,窘况依然没有改变,这主要表现为拿不到足够的成品油。
中商石油委会长赵友山告诉记者,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大量民营批发企业被迫转产或卖给外资将不可避免。(记者 周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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