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红名单”企业便利措施
海关对“红名单”企业提供以下便利:
(一)经企业申请,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
(二)企业按规定提前预约海关监管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的,海关优先予以安排;
(三)企业进出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化验,必要时海关对企业实施稽查;
(四)可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
(五)实施“先放后税”的便利措施,即海关对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予以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
(六)按规定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
(七)优先办理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
(八)海关按规定可以提供的其他便利措施。
三、进出口企业“黑名单”54家
1 保健然(天津)食品有限公司
2 天津市云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 满洲里时利和经贸有限公司
4 开原嘉汇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5 上海中瑞富士离合器有限公司
6 庞仕水产(上海)有限公司
7 豪德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8 理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9 上海裕和机电有限公司
10 王佳胶带(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11 上海成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 上海盈仁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13 上海汇循工贸有限公司
14 上海蟾宫商贸有限公司
15 上海君茂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16 上海宿军贸易有限公司
17 上海宝音商贸有限公司
18 上海长琪贸易有限公司
19 上海捷索贸易有限公司
20 上海亨炜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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