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不给发票有权不买单 《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明(10日)起上网征集意见
聚会、喜宴、寿宴、年夜饭……“饭局”越来越多,许多人在安排的时候就选择了事先订餐。今后,消费者再向饭店酒楼订餐不用
口头约定了,可以签下“白纸黑字”的合同。从明天(10日)起到7月16日,北京市工商局拟定的《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始上网征集市民意见。其中规定,如酒店不给发票消费者可拒付款。
解读1
“自带酒水”须协商解决
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特别强调,针对目前争议颇多的“自带酒水”问题,合同中提出了双方协商的解决方案。即由双方协商选择是否可以自带酒水,如不允许自带酒水,餐饮企业必须向消费者明确表示;若可以自带酒水,餐饮企业要收取服务费,必须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在合同中告知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范围以及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
解读2
酒店不给发票可拒绝买单
合同同时规定,用餐消费者在付款时有权要求酒店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有权拒绝付款。但如果消费者在用餐中损坏了餐饮企业的设施设备、餐具等,应予以赔偿。合同要求消费者不能在餐厅里随心所欲,如需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事先征得餐厅同意后实施。擅自布展应及时清除,给餐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应负赔偿责任。
解读3
临时换包间要付赔偿金
《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搭配了菜单、酒水单两个附件。其中订餐中要求消费者和餐厅必须确定用餐时间、就餐的位置、桌数以及每桌人数等。在菜单中,双方不仅要确定主菜和凉菜的内容,连点心、汤的数量、餐盘的标准也要明确。酒水单中还列出酒水的产地,以防餐厅鱼目混珠。
在合同范本中,还单独列出收费和赠送的项目和商品,免去之后扯皮还价的麻烦。无论是消费者或是餐厅,想变更订餐主要内容必须提前告知,就算换个包间也要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市工商局表示,明天起,订餐合同文本将通过“首都之窗”、“千龙网”和市工商局(BAIC)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市民可通过留言板或发送邮件到sxgs@beijing.gov.cn,反馈意见建议。(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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