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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商总局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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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条例?

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需要制定条例。

来源: 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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