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期间我市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泛珠会”)期间,我市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六月六日至六月十三日,城区禁货范围内(含万家丽路)七时至二十四时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已办理禁区通行证货运车辆)通行。同时城区范围全天二十四小时禁止载运危爆物品及爆物品及剧毒化学品的货车通行。
二、六月八日十七时至二十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二十三时三十分和六月九日的七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三一大道的波隆立交桥西口至开元互通西北匝道口路段、栏山路的西湖路口至三一大道,万家丽路西湖路口至洪山路口,广电路的万家丽路口至扬名路口,扬名路的广电路口至三一大道,禁止除持“泛珠会”通行证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出租车辆(空载车除外)、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三、六月九日的十七时至十九时三十分,解放路的曙光路口至文艺路口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同时段韶山路的文艺路口至窑岭路口由南往北实施交通管制,禁止除持“泛珠会”通行证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四、根据会议的活动安排,届时城区的部分道路将实行临时性的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
五、所有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通告规定,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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