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宏宾馆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07年第一季度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中国网进行现场图文直播。发改委及相关官员对于差别电价的实施做出了明确的表态。
2006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完善差别电价的意见,这个意见里面明确的提出来,对于八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其中也指明了要对上述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并且在这个规定中,明确禁止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对差别定价的措施。现在已经有15个省份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公布了企业贯彻差别电价的情况。其他还有一些地方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在执行方面,与执行好的省份方面还有差距。
发改委要求地方统一执行中央确定的政策方针,正确的处理好地方和全局的利益。在政策执行上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确定的政策。
根据限制类、淘汰类实行不同的差别,而且对不同的行业像钢铁、电石、铁合金、焦炭也有不同的差距,发改委网站上公布了一个专门的明细,并且根据时间进度,力度还要逐步在加大。实行落实差别电价的政策,并且要完善,地方上出台的一些违背差别电价的优惠措施,要坚决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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