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近日发布的《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快建设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厂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300万户,规模化养殖厂大中型沼气工程4000处。
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国将有4000万农户使用户用沼气,达到适宜农户的30%左右;全国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到4700处左右,达到适宜畜禽养殖场总数的39%左右。
规划提出,户用沼气重点建设在适宜发展沼气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粮食主产区、水库库区,同时大力支持畜牧业主产区、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水源保护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血吸虫病、地氟病疫区开展建设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建设在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40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每年产生约154亿立方米的沼气,相当于替代242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和1.4亿亩林地的年蓄积量。沼气农户使用沼渣、沼液可减少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每年为每家农户节约燃料费、电费、化肥和农药等直接支出约500元。全国使用沼气的4000万户农民每年可增收节支200亿元。沼气的使用在转变农民传统生活方式、改进村容村貌方面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2003年至2006年,国家安排55亿元国债资金在4.8万个村建设573万户沼气,安排9385万元建设98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在国债项目的带动下,农村沼气由示范推广进入加快普及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十五”期间,全国新增户用沼气959万户,新增数量是1979年至2000年累计新增数量的5.1倍。到2006年底,全国农村户用沼气达到2260万户左右,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15%。(记者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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