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07年4月12日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07》。
为帮助我国企业、行业中介机构更好地了解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制度的发展,客观认识和掌握国际市场环境,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自2003年起,商务部每年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2007》为第五期,其中介绍了我25个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环境。2006年,我国对上述贸易伙伴的出口额约占我出口总额的68.3%。
今后,商务部每年将继续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我们欢迎广大企业积极向商务部反映其在开拓海外市场中遭遇的不公正、不合理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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