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经营究竟是亏损还是盈利?近日,国家统计局一份关于外资盈利状况的研究报告表明,在所调查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这些企业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给我国造成的税款损失达300亿元。
这份调查解释了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怪现象: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集体、股份和私营企业利润都在增长,唯有外商投资企业利润不增反降。据统计,在2005年以前全国甚至有55%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亏损。但另一方面,经营连年“亏损”的外企们却屡败屡战,斗志弥坚。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国之一。
跨国公司“假亏损、真避税”的技巧其实并不神秘,主要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也就是“高进低出”,从而形成账面上的亏损,把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国家、地区。
不久前,酝酿达10年之久的内外企业所得税并轨议题终于获得人大通过。表面看来,今后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将统一为25%,内资企业再也不必因税收政策而被歧视。但是,当企业和媒体欣喜地分析“两税合并”所带来的好处时,大家却忽视了由于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存在,使得“好处”大打折扣。事实上,由于外资企业普遍处于“假亏损”状态,造成“两税并轨”的影响只是单方面的:内资企业受到益处,但是对外资企业的负面影响微乎其微。因为对于多数处于“亏损”状态中的外资企业而言,按照税法的规定,他们根本就无需缴纳一分钱的企业所得税,因此税率是33%,甚至还是17%,对于他们几无影响。
不仅如此,对于内资企业而言,跨国公司大规模避税不仅会导致我国财政收入的巨额流失,更会加剧内外资企业竞争的不平等性。跨国公司通过截留利润为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奠定了基础,最终又成为其进一步抢占市场的资本,形成良性循环。相形之下,我国民族企业却因此而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马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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