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四月三日电(石雨)正在泰国曼谷访问的云南省经贸代表团今日传回信息称,云南省政府四月二日在泰国与泰方签署“澜沧江•湄公河航道进口二十万吨柴油”合同,协议中所有进口柴油都将用油轮通过澜沧江•湄公河运送到云南。
据代表团官员介绍,今次签署协议从泰国进口二十万吨柴油,意味着云南成品油供应有了强力保障,特别是云南柴油供应紧张的局面将得到极大缓解。
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在曼谷会见泰国外交部副部长萨瓦尼特•孔西里时表示,建议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云南-泰北合作机制,特别是以澜沧江—湄公河为纽带的交通运输和旅游合作等等。记者从曼谷方面获悉,从泰国运输进口柴油的油轮将主要从泰国清盛港码头运输至云南景洪港关累码头,再经陆上输油管道将进口柴油源源不断的输送至昆明和云南各地。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老、缅、泰四国专家组在云南西双版纳联合签署“澜沧江-湄公河成品油后续试运输”考察报告认为,澜沧江-湄公河航道和成品油航运装备设施初步具备,开展双边和多边油船通航交往的时机成熟。正是在这一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多边重大合作框架下,云南省政府将“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二十万吨柴油”这一重大外贸项目率先付诸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