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弛要有度,规矩成方圆。相关政策的引导、扶持甚至必要的限制,都是促使中国车市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刚一步入2007年,一批与汽车市场相关的新政策就已陆续实施,这些已经实施或准备出台的政策,相信与车市的每一位参与者都息息相关。
政策NO.1
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2006年12月20日发出的《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支持零部件工业加快发展。
影响:“十五”以来,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主要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汽车产业产能过剩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规范市场已经是刻不容缓。从《通知》看,民营资本介入汽车市场的可能性已不大,同时,企业的联合重组将对部分小型汽车厂家的生存构成威胁。而国家对零配件企业的扶持,从长远看将降低造车成本,对节能汽车和自主品牌的扶持,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政策NO.2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
《办法》明确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未获授权的汽车经销商今后将无法开具销售发票。
影响:去年就已公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终于在今年正式实施。品牌销售政策实施后,厂家对经销商的控制将更为严格,部分经销商甚至被强势厂家淘汰出局。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牌经营”政策将帮助厂家进一步控制经销商的车价优惠幅度,激烈的市场价格战或将有所减弱。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如此大力度地清退非授权汽车经销商,目的在于明确各方责任,增强汽车品牌销售经营主体的服务意识,便于实现责任追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政策NO.3
汽车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6年12月31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通知》要求,申领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影响:该政策实行后,如果汽车出口企业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出口非自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出口汽车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汽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被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资格。
政策NO.4
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
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已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载客汽车的年税额被规定在60元至660元。具体缴税标准由各地另行确定。此外,从事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将负责代收代缴新车船税。
《条例》规定,今后载客汽车(包括电车)的年税额为每辆60元至660元;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24元至120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36元至180元;船舶的年税额为每净吨3元至6元。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各种车辆的具体缴税标准,则由各地省级政府另行确定。
在减免税方面,《条例》取消了对经营性车船(如工程船)、使用财政经费的单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自用车船免税的规定。另外,为保护环境,照顾低收入群体,该《条例》将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全都列入免税范围,并授权省级政府可以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
影响:多年来,我国车船使用税征管难度一直较大。《条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政策NO.5
原油成品油经营权开放
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宣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开放中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上述两个办法实施后,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中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
影响:这是我国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第一次对民营、外企全面打开,国家统一调配原油资源,中石油、中石化独霸批发成品油市场的格局将不复存在。《办法》实施后,百姓加油将更方便,得到的服务也将更与国际接轨。更重要的是,价格将更趋合理,而且汽柴油批发门槛也将大大降低。又一个垄断行业的消失,对老百姓来说,带来的必然是绝对的实惠。
政策NO.6
汽车“三包”政策
最新的预测是,汽车“三包”政策有望在今年正式出台。即便是汽车“三包”政策执行后,仍将面临不少难题。
影响:如果今年汽车“三包”政策真的能出台,那么势必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才能避免“三包”政策有名无实,才能使消费者实实在在地从中受益:一是如何使制造商和经销商利益均衡;二是厂商与经销商责任如何区分。可以说,“谁买单”才是整个“三包”政策最根本的问题,至于消费者能受益多少,还要等汽车“三包”政策露出了真面目才能评说。
政策NO.7
汽车燃油税代替养路费
燃油税和汽车“三包”一样,也是年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不过,从近期相关部门的各类言论中看,燃油税的实施似乎已经不再遥远。对于燃油税的讨论方案,目前备选的有高中低三种方案,燃油税征收最低标准设在了30%,中等为50%,最高甚至达到100%。
影响:“用多少路交多少钱”已经成为大多数车主的愿望。国家从早些年就已经察觉到按照统一的标准收取养路费略有欠缺,在这几年私家车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搞养路费“一刀切”的做法尤其显得生硬。燃油税的出台不仅造福了庞大的私家车用车群体,同时将很大程度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及环境污染问题,不知这既科学又实用的政策何时才能到来。
政策NO.8
考驾照门槛再次调高
2007年4月1日,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实施考试内容全面增容,特别强调考生的实际路面驾驶技能考核。
影响:本次调整是最近几年学车考本第二次调高门槛。虽然考试难度加大了,但提高学员素质,可明显减少“马路杀手”数量,对交通安全具有积极意义。(翟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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