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证监会:券商须让投资者理解"买者自负"原则 加强投资者教育 -北京:企业拖欠工资最高罚款3倍 出口企业调查:与人民币升值赛跑 -民政部加紧慈善立法 将改变管理缺位现状 将简化捐赠免税手续 -第四次生育高峰到来 粤年产一个百万人口县 06年200万夫妻离婚 -沪深总市值首破18万亿 股市收盘下跌 B股持续重挫拖累A股 - 京流动人员档案新规:不入社保不能存档 沪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四大钢厂联手开发海外矿产资源 中钢协驳斥"中国钢铁威胁论" -新企业破产法将推出 政策性破产明年终结 鼓励银行向小企业贷款 -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闭幕 -中国明确义务教育政府负全责 经费须报人大批准 部分高校拟改名
商务部初裁决定对进口双酚A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3 月 21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据中国商务部消息,3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24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公告决定对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2300,该税则号项下的双酚A盐不在本案调查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8月30日发布第6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存在倾销,幅度为5.3%—37.1%;中国大陆双酚A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双酚A产品是采用苯酚和丙酮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反应生成的一种有机化工产品,可用于制造高分子材料如环氧树脂、聚碳酸酯、聚砜树脂、酚醛不饱和树脂、聚醚酰亚胺等,也可用来制造聚氯乙烯热稳定剂、增塑剂、橡胶防老剂、农用杀菌剂、油漆、紫外线吸收剂等。

自2007年3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时,应依据初裁公告中确定的各公司征收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来源: 中新社

相关文章:
商务部决定对进口乙醇胺进行反倾销措施期中复审
中欧钢铁谈判刚刚落定 美再提对中国钢铁反倾销
欧盟内部讨论取消对中国冷冻草莓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对马铃薯反倾销案作出中方胜诉的终裁
去年巴西对中国11种出口商品开始实施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公告终止对原产于美俄的丁醇的反倾销调查
欧盟反思对华贸易政策 中国鞋反倾销有翻盘契机
去年全球反倾销中国占37% 中国政府希望减少顺差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2007世界竞争力评比:中国大陆首度超过台湾地区
中石油称冀东南堡油田可开采100年 开发成本近60亿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 全国农业统计报告 / 农业发展报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