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国内市场上十类共计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醒目的环保标志,这是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所规定的。
对此,有家电专家昨天表示,新规将给行业企业带来不小的成本压力,尤其是此前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可能将遭遇“转型”难题。
涉及十类电子信息产品
按照规定,从3月1日起,国内所有进入市场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采用贴标志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明示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消费者在购买时一见标志就能了解全部信息。
据悉,电子信息产品包括的范畴有黑家电、医疗电子设备、家用电子电器等十大类共计1800种产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但家电中的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白色家电因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而不在强制加贴之列。
污染防治与国际接轨
事实上,早在2003年1月欧盟便通过了ROHS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为此,我国相关部门也于2004年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去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制定了内容更为细化的“管理办法”,业内人士称之为“中国版ROHS”。
国内一家知名家电制造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本次《办法》所限制使用有害原材料与欧盟环保指令所禁用的原材料相同,“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方面正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成本最高或增10%
创维副总裁赵克俊告诉记者,从工艺角度看,对六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定,用替代物质会使成本增加,再加上检测费用,最高可能使成本提高10%。他认为,提升的成本必定会有一部分体现在市场价格上。
不过,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与体改处处长黄建忠则认为,管理办法出台,在短期内将会给企业带来成本增加的压力,尤其是那些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将遭遇“转型”难题,但电子信息行业在中国属于企业过剩的行业,企业在竞争压力下,会非常慎重地对待产品提价问题。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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