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发布了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全文如下:
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十一五”规划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教育部
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促进全社会创新活动、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体系、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构成的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系统构建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明确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引导社会投入的方向,提出营造创新环境、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形势
“十五”期间,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不断提高国家竞争力、突破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技术瓶颈、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基础研究体系,相继建设了一批重大科学工程、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显著改善了基础研究设施与实验条件,提升了我国基础科学和前沿高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部分科技前沿领域在国际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强化了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转制科研院所经济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明显增强,产学研合作日益扩展和深化;国家工程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有力地支撑了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了创新支撑条件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取得新进展,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有效提升了创新效率和水平,促进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同时,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创造了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当前,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有待加强;科学、健全、高效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急需完善,公共科技设施的开放共享和产业研发设施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产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相对薄弱,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仍显不足,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面对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的迫切需求,总体上看,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还不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不适应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及其引发的产业革命机遇的要求,不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要求。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面临着发展机遇和竞争挑战并存的形势。
一是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创新能力建设和有效利用。当今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将创新能力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目标,加大投入强度,在国家战略和相关规划、政策中予以高度关注、重点倾斜。同时,通过改革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断提高公共科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的成功率。
二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对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当今世界,学科分化与交叉融合加快,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以及重大集成创新呈现群体突破态势,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创新和产业化运用的时间周期越来越短,并且日益依赖重大科技设施。这些都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布局、周期、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全球化对我国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创新要素跨国流动和国际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创新能力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原本就具有科技优势的发达国家更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极力维护其技术垄断地位,如何有效保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产业安全和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也成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面对的挑战。
四是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必须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由于多年来粗放式的经济高速增长和产业结构水平低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约束因素已经凸显出来,只有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才能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持久有力的技术支撑,才能真正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有效地保障国家经济和国防安全,顺利实现和平崛起。
总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要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深入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突破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按照“着眼长远发展、优化整体布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创新能力”的总体原则,体现高水平、不重复、促进资源共享、军民结合的要求,统筹规划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将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
“着眼长远发展”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前瞻性,在体系设计上要按照《科技规划纲要》的部署,充分考虑长远发展需要,在具体建设重点选择上要满足“十一五”发展的迫切要求。
“优化整体布局”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系统性,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高度提出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战略需求,从完善创新链条、支撑中长期重大战略任务出发,优化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的积极性。
“完善体制机制”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开放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公共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共建、共享、共用原则,有效支撑自主创新。
“提升创新能力”就是要突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战略性,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学技术前沿,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二)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将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原始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基础科学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支撑条件得到强化,科技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集成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条件比较完善,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和带动能力有效提升。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突破,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等方面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研究试验设施显著增强,对重点工程和重大任务的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强化,企业研发条件和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高层次创新人才大量涌现,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培养、吸引、凝聚一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尤其是学科和产业技术带头人。
未来五年,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的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为《科技规划纲要》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重要物质基础。规划建设12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30个左右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00个左右国家工程中心,支持30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完善科研保障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总体部署与重大工程
(一)总体部署。
全面贯彻落实《科技规划纲要》,围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等战略性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系统设计和前瞻布局,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政府引导作用,从研究实验体系、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产业技术开发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五个层面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筑自主创新能力的物质支撑体系。研究实验体系是产生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的重要条件;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是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物质和信息保障的公共系统;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是解决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创新服务体系是为全社会的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络平台。这五个层面共同构成了创新过程的完整链条。
1.研究实验体系建设。
集中必要资源、瞄准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前沿科学领域,以及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战略性高技术领域,启动若干具有世界一流水平、支撑多学科研究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选择地对部分原定科学目标已经实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着手安排若干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预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信息、生命科学、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组建30个左右设施先进、规模效益明显、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高的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在学科交叉广泛和创新日趋活跃的研究领域,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有关部门、地方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加强一批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同时,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促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研究实验机构。
2.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高等院校“211工程”、“985工程”等计划中的科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支撑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环境和科研条件。按照“需求导向,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整合部门、地方科技资源、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突出公益性、基础性、公共性的特点,重点围绕自然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信息共享、科学普及等重大问题,构建跨地区、跨学科、多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完备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3.产业技术开发体系建设。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采用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快产业技术开发体系建设。深化技术开发类院所企业化转制改革,促进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产业基础技术研发设施的建设,新建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在产业前瞻性技术、核心技术、重大装备设计试验、重要技术标准等方面,扭转产业发展对国外技术严重依赖的局面,增强我国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以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缓解资源匮乏、能源紧缺、环境污染制约,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新建50个左右国家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已建国家工程中心的作用,选择50个左右具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人才基础、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已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发展前景广阔的工程中心,围绕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建设;引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地区,围绕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加强专业性、区域性工程中心的建设。
4.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其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和产业技术政策,在重点产业领域以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为依托,以产学研相结合为主要形式,以企业投资为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有利于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培育和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300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关配套的研发设计支撑体系,提高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围绕重要资源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需要,建设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省市和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5.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新时期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为重点,建设面向全社会的创新服务体系。以促进自主创新为目标,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和加强能力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平台。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政策激励,显著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二)重大工程。
落实《科技规划纲要》,突出宏观指导,集中优势资源,服务重大专项,从国家层面强化在若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战略部署,着力实施4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大工程,力求突破科技发展和产业技术的瓶颈制约,带动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着眼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对科技进步的重大需求,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在我国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和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战略性高技术领域,超前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高起点、高水平地建设12项战略性、标志性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创新性成果、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突破战略性高技术产业的科技“瓶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要探索和创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机制、管理机制和使用机制,保证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切实发挥科技基础设施的公共效益。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散裂中子源、强磁场装置、大型天文望远镜、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航空遥感系统、结冰风洞、大陆构造环境监测网络、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子午工程、地下资源与地震预测极低频电磁探测网、农业生物安全研究设施等1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2.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
构建布局合理、开放高效的科技资源共享体系。以改革为动力,以资源共享为核心,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的状况,不断提高我国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统筹规划,在国家层面上做好科技资源共享的顶层设计。结合我国各类科技资源的特点,借鉴国际相关标准和规范,制订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在不同部门、地方和单位间实现共享科技条件资源。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共建共享,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共享网络;改善现有的野外观测台站观测环境和科研条件,形成一批联网运行和资源共享的综合性、专业性野外观测实验基地。¬整合和完善国家种质资源库、国家实验材料和标准物质资源库、国家岩矿化石标本和生物标本资源库(馆)。构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群,推动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的共享服务网建设,形成国家科学数据分级分类共享服务体系。建设数字化的科技文献资源库,促进相关部门、地方科技文献网络系统的对接和共享,构建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国家科技文献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选择若干重大科学领域构建网络实验环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公共网络基础设施,营造服务于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动的跨地域、实时的网络协同环境。
3.知识创新工程。
建设若干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发挥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创新源头作用,加强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设施建设,促进科研机构和大学的联合,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科学研究基地。发挥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将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构筑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
全面推进中科院知识创新三期工程。以提高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提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知识基础和技术支撑的能力,提高保障国家安全、应对世界新军事变革的能力为目标,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并进行系统集成创新,进一步推进新兴、交叉学科等的形成,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合理流动、人尽其才的机制与环境。面向基础研究,建设依托大科学装置的综合研究基地。面向战略高技术开发,建设信息、空间、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与新材料等科技创新基地。面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建设人口健康与医药、先进工业生物技术、现代农业科技、生态与环境科技、资源与海洋科技等科技创新基地。
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加强高校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高等教育的紧密互动与结合。发挥高校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学术思想活跃以及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等方面的优势,实施学科交叉、综合集成战略,建设若干跨高校的科学研究中心,促进高校间的优势集成,强化高校创新基地的综合性、交叉性,提高国际化水平。组建一批科研设施精良,创新人才汇聚、学术氛围宽松的综合性、开放式、国际化的大型原始性科技创新基地。注意发挥行业、地方等高校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完善人才培养设施,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
4.技术创新工程。
建立产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以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围绕《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科技专项,在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节约资源能源及提高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提升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四个重点领域,从产业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个层面,加强技术创新设施建设,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新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新建和完善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我国战略产业和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能力;支持建设和加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企业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以加快信息、生物等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集成电路和软件、下一代网络、新一代无线移动通信、先进计算、信息安全、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现代中药等领域,建设若干支撑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的设施。
以缓解资源、能源瓶颈制约及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油气及矿产资源勘探与采收、煤炭高效安全开采与洁净转化、特高压输变电与电力系统安全、可再生能源、先进冶金工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建设若干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试验的设施。
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在农业优良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深加工与食品安全等领域,建设若干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试验设施。
以振兴装备制造业,推进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改造,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为目标,在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大型清洁火电与核电、大型飞机、新材料等领域,建设若干重要装备设计、系统集成和先进制造工艺开发、试验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
加快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规范和促进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管理。一是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形成自主创新支撑平台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加大对企业研究开发设施投入的税前抵扣,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研发设施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是完善国家公共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向企业和社会的开放程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投融资体制,发挥财政投资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效机制。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研究开发设施的投入;二是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运行经费的统筹协调,形成公共财政稳定投入的保障机制;三是加强国家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以及国外投资者投资共建,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的研究开发设施;四是强化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投资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理制度,促进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高效运行,切实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一是加强规划实施中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部门会商协调制度,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分头实施、协调推进;二是制定和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管理办法,打破部门和单位所有的封闭格局,形成共建、共管、共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三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结合、促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协调机制;四是强化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发展状况评估和宏观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总体发展报告,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布局,形成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
造就高水平的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人才队伍。一是坚持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与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相结合,积极营造开放、合作的创新氛围,为创新人才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提供用武之地;二是实施国家高层次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基础设施,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三是加强科技设施建设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衔接,以设施建设为条件,以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加速培养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科技创新顶尖人才,造就我国在各学科、各产业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的领军人物、精锐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深化国际合作。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广泛利用国际资源,提高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水平,完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国际合作机制,建立规范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创造良好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三是积极承接国际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中国转移,探索合作开展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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