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性”(duality)是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一个著名概括。二元结构最初是针对社会形态提出来的,此后人们关注的焦点转移到经济二元结构上,研究了技术的、金融的、劳动的和资本的市场二元结构。更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组织上、制度上无处不在的二元结构。因此“二元经济”(dual economy)已不再是一个单数的范畴,而是一个涵盖极广、反映发展中国家多层次制度结构特征的复数范畴了。
“社会二元主义”、“二元社会”的概念最早是由荷兰社会科学家波克提出的,这种“二元性”体现为传统社会与现代化社会之间社会文化的差异。后由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发展,将发展中国家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均衡甚至尖锐对立的现象称之为“二元经济”。在他的开创性工作的激励下,又有许多发展经济学家围绕发展中国家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二元结构展开了丰富的研究,揭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上的一些本质缺陷及其对发展途径的影响。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呈现出“二元经济”现象,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的“二元性”日趋突出。虽然我国存在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但制度上的不完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消除“二元经济”现象的瓶颈。在现行税制上,则体现为税收调控机制的不完善与税收公平原则的不完全体现上。这就需要我们从制度设计入手,寻找原因并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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