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
目 录
序 言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经验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
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
4.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
5.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
(三)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劳动保障科学技术研究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
(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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