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79.8元,比上年增加389.3元,增长8.3%,增速为1998年以来最快。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4%,增速为1997年以来最快。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变化的主要特点:
一、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效果好,工资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06.2元,比上年增加343.8元,增长13.4%。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264.6元,增长16.0%;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952.3元,增长21.5%;外出从业收入1689.2元,增长9.0%。工资性收入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88.3%,占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54.6%增加到57.2%,上升2.6个百分点。
二、集体经济好转和家庭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20.9元,比上年增加53.6元,增长32.1%。其中: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84.1元,增长37.9%;租金收入97.2元,增长28.3%;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14.8元,增长32.6%。财产性收入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8%,占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6%增加到4.3%,上升0.7个百分点。
三、支农政策效果初显,转移性收入增加。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59.1元,比上年增加30.3元,增长13.2%。其中:救济金、抚恤金、救灾款及各类补贴共计10.7元,增长1.1倍;离退休金和养老金收入35.2元,增长45.5%;报销医疗费收入8.2元,增长73.0%。转移性收入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8%,占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9%增加到5.1%,上升0.2个百分点。
四、农村市场日趋活跃,农民货币收入比重继续提高。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农业生产的商品率继续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4587.9元,比上年增加394.7元,增长9.4%。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为90.3%,上升0.9个百分点。实物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则相应由10.6%下降到9.7%。
五、受自然灾害以及牧、渔业产品出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家庭经营纯收入继续减少。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1693.6元,比上年减少38.3元,下降2.2%。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1282.3元,下降2.5%。第一产业中,种植业纯收入877.1元,增长0.6%;牧业纯收入235.0元,下降了7.0%;渔业纯收入145.4元,下降12.1%。人均家庭经营第二产业纯收入56.2元,下降17.6%。人均家庭经营第三产业纯收入355.1元,增长2.0%。(叶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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