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全国工商系统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私人投资;支持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个体私营企业,促进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周伯华在4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谈到,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大力支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和改革开放。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产业。积极促进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企业基本信息和资料,加强综合分析,既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又积极引导企业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的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做好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大力支持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组建企业集团,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积极服务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支持外商在我国设立具有先进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引导外资向国家鼓励类、允许类的产业扩展。依法支持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支持港澳企业在内地投资办企业,促进港澳地区与内地经济共同发展。大力促进海峡西岸等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记者孙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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