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房地产开发投资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不少人认为住房主要是为居民提供居住服务的,居民购房支出应该算消费而不是投资。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昨日就此回答记者的提问表示,购房支出作为投资统计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该负责人表示,联合国制定的《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各国遵循的统计国际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包括用作住户主要住所的船舶、驳船、活动房屋和大篷车在内的一切住宅,以及汽车库等任何与住宅有关的构筑物都是固定资产。自有住房者作为从事他们自己最终消费的住房服务生产的企业主处理,所以住房不是耐用消费品。”
因此,对于住房来说,不论是建造还是购买,不论是用来自住还是出租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把住房和所有房屋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符合经济理论和国际通行做法的。
事实上,长期以来,住宅投资一直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一部分。过去,我国的住宅供应采取福利分房的方式,住房建设由政府、企业单位负责,住房建设投资列入基本建设投资,城乡居民自行建造的住宅也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住房建设由原来分散在各个单位和部门集中到
房地产开发部门,但住房作为投资品、住房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属性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尽管当前社会上对购置住房支出作为投资有不同的意见,但在世界各国的统计工作中,购房支出作为投资统计是基本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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