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正在计划建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别(地区)数据核查制度,以尽量缩小中国同相关国家和地区在直接投资统计数据上的差异。
这一数据核查制度的实施范围主要集中在各驻外经商机构、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贸易处和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经济部。
这些部门将负责核查驻在国(地区)公布的来自中国的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包括政府核准投资额或协议投资额、实际投资额;中资企业的数量以及正在经营的中资企业数量及其实际投资额,特别是累积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中资企业情况,包括境外企业名称、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和直接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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