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在阿拉木图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和金融合作问题研讨会”上,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专家一致认为必须制订至少有中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3个成员国共同参与的具体合作项目。
对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合作项目在交通、水能利用、电力输送和油气资源开发等领域。大力巩固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应成为这一组织的优先发展方向。
俄罗斯科学院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丘夫林说,为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顺利实施多边合作项目,各成员国应逐步采取措施为商品、人员、资金和技术流通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共同努力协调各国的税收及其他相关法律政策。
他认为,由于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在实施大型多边合作项目的同时应制订并实施“集体互助计划”,为此有必要尽快建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行,以便为经济发展较慢的国家提供贷款。
与会专家还表示,通过扩大经济交流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共同实现社会经济的巨大进步,这将为消除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滋生环境产生决定性影响。
上海合作组织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成立,成员国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有4个观察员国,它们是蒙古国、巴基斯坦、印度和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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