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1日在北京闭幕并签署四个合作文件。中阿同意推动建立政治磋商、能源、人力资源开发和环保等领域的合作机制。
这四个合作文件包括:论坛2006年至2008年行动执行计划、会议联合公报、环保合作联合公报以及中阿企业家大会谅解备忘录。
根据行动执行计划,中阿将建立能源对话合作机制,于2006至2008年期间举办一次石油合作会议,并开展能源合作方面的互访、对话等活动。
双方表示将加强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鼓励双方企业相互投资和建立合资项目,并向对方提供便利和经验以及进行技术转让。
在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下,中方将于未来3年每年为阿拉伯国家培训500名各类人才。
在环保合作联合公报中,中阿双方强调环境领域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确定了合作的14个优先领域及开展合作的方法和途径,表示要加强环保、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并在国际环境事务中保持密切协商与协调。
“通过机制化建设,中阿使双方合作内容更加具体并可及时进行磋商和交流,增进了解,这无疑会促进双方合作互利双赢。”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研究员唐宝才说。
中阿合作论坛成立两年来,双方合作日趋成熟并逐步走向机制化和制度化。论坛部长级会议机制、高官会机制和各种日常联络机制对全面提升合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主席胡锦涛31日在会见阿方代表时,希望双方进一步完善论坛各项机制,充实合作内涵,扩大合作领域,更好地发挥论坛作用,提高中阿合作的整体水平。
除机制化建设问题,中阿双方签署的文件还明确了今后在经贸、文化、教育、卫生、旅游、议会和民间合作等领域的合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及下一步行动的日期和地点。
中阿在许多国际和地区重要问题上达成的共识,也以会议公报的形式加以明确。
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方面,双方在会议公报中表示,支持建立中东无核区。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民族宗教挂钩,加强双边、地区和多边领域的反恐合作。支持沙特国王阿卜杜拉关于建立国际反恐中心的建议。
关于中东问题,中国支持阿拉伯国家坚持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阿拉伯国家贝鲁特首脑会议通过的和平倡议和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实现中东地区公正、全面和平的战略选择,以恢复阿拉伯人民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民建立其独立国家的权利,实现中东地区永久和平。
阿盟秘书长穆萨说:“公报和行动执行计划更加明确了双方合作的领域。这次会议是阿中合作一个新起点,将把双方合作推向更广泛领域。”
外交部长李肇星在总结发言时说,中方愿与阿方加强合作,使论坛成为发展友谊促进合作的平台、加强互利合作的重要机制、双方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的沟通渠道。
“中阿签署文件的内容更加具体和深入,显示了中阿进一步加强合作的积极性和强烈愿望。”唐宝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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