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炙手可热、价格日益高企的城市土地挂拍相比,一些有“远见”开发商开始“暗度陈仓”——日前,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北京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董事长易小迪、富力地产副董事长谢强、厚土机构主席林少洲等人齐聚通州运河苑度假村,参加名义为“建设‘新农村’通州土地、项目推介会”,有业内人士透露,实际上是新一轮的圈地运动,风刮到了乡下。
与吵吵闹闹的房价相比,这些开发商可谓另辟蹊径,新农村建设成了“新瓶”,为新一轮的圈地运动提供了新战场。
有当地政府支持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一些场合多次表示,防止以新农村名义乱占土地。然而,房地产建设虽然牵扯拆迁征地等问题,但是利润可观,既有地方税收回报,又有政绩昭彰的凭证,地方政府自然有动力。有动力就有办法。
在通州区的“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为名义的会议上,宋庄镇、永顺镇、梨园镇、马驹桥镇、县镇、潞城镇、台湖镇、西集镇、张家湾镇、永乐店镇、于家务回族乡的书记和乡镇长均到会,和京城地产大腕对话。
通州区投资促进局一位负责人接受CIEN记者采访时说,通州地处首都东门,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格局,通州处于长安街轴线和东部发展带的节点之上,是重点发展的新城和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也是北京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基地。
他透露,这次会议召开是基于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背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期间,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房价因此下跌?
还是4月中旬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在一次房地产高峰论坛上透露,农村集体土地突破性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此举意味着长期以来一直被禁锢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能解禁。
一些学者就此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作房地产开发,“房价肯定将因此而下跌。”这种乐观的看法能否成立,还有待观望。如果涉及农民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系列法律主体资格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现有法律框架下想真正实现土地转让收益受惠于民的目标就难以落实。
北京银信营销副总经理金成吾在接受CIEN记者采访时谈到,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小且投资分散,中央和省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或操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而理念、规划、实施三个环节仅仅依托政府的宏观指导,由基层组织及农民想当然或者全国一刀切搞“样板村”、“样板楼”等等的做法,就难免重蹈若干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覆辙。
让有关业内人士担心的是,房地产商介入新农村建设会形成这样的恶果:侵夺农民土地,在农村建设大量劣质商品房,形成对农民财富的一次“合法掠夺”,从而加剧农村社会矛盾,损害新农村建设的形象。
“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和社会活动的开展,都要事先考虑到人性恶的一面。”一业内人士对CIEN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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