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日前从商务部了解到,2005年,全国1150家流通企业在777个县市进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商务部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西部地区试点企业224家,支持试点企业在西部地区建立大宗农牧产品流通设施。
据了解,2005年2月起,商务部开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主要内容是:在农村逐步推行连锁经营,力争3年使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国50%的行政村和70%的乡镇,构筑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国家开发银行专门下发评审指导意见,对商务部推荐的重点企业及项目,向各分行下达支持计划,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使用政策性贷款。
据悉,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出台了资金支持政策,明确对试点企业配送中心贷款予以贴息扶持,中西部地区贴息率不超过3%,东部地区贴息率不超过2%;对在乡村新建和改造的农家店予以直接补助,每个乡级店补助2000元,每个村级店补助3000元,中西部地区每个农家店分别增加8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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