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其中,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43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31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两只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两家银行分别以自己的信贷资产设立特定目的信托并委托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则以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受益证券,并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本金和利息。
至此,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已经进入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阶段。
2005年4月20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指出,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进一步拓宽中国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具有多重意义:有助于改善银行业存贷期限错配状况,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助于分散信贷风险;有助于发展资本市场;有助于适应金融对外开放。
央行本次批准发行的两只资产支持证券都属两家试点单位的第一期证券。(记者顾钱江、王卫平)
新华网 200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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