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门槛降低将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8日表示,中国最近修订的《公司法》,大幅降低了要求国内企业开始运营时所应具备的最低资金额。这些改革虽然简单,但是能够创造许多新就业机会。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负责私营部门发展的副总裁兼国际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麦克尔·柯莱恩先生说:“就业和创造就业机会对所有国家而言都是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改善法规规定对企业家至关重要,也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关键。寻找第一份工作的年轻人和失业人口是从这类改革中获益最大的群体。”
根据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规定,在任何行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为3万元人民币,而在此前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制造和批发业50万元,零售业30万元,服务业10万元。修订后的法律同时规定非现金出资,如知识产权和技术等,可以占注册资金的70%。
由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负责私营部门发展的成员国际金融公司共同主持编写的《2006年全球工商企业运营报告-创造就业机会》中指出,在这次改革之前,中国对创建新公司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世界第八高,是人均年收入1290美元的947%,仅次于埃塞俄比亚、约旦、马达加斯加、沙特阿拉伯,叙利亚、西岸和加沙及也门。改革后,在开始运营时,仅需6000元人民币即可,相当于改革后最低注册资金要求的20%,最低注册资金的剩余部分可在后续的两年中支付。这样,新公司成立后开始运营时所需的资金仅为人均年收入的56%,与德国相当,低于日本和韩国。
《全球工商企业运营报告》项目一直以来就呼吁降低企业注册资金。报告的作者之一西蒙·德加科夫说,“中国顺应了降低或取消开创企业资金限制的良好潮流。在过去两年间,法国完全取消了这种限制,黎巴嫩和塞黑将资金要求减少至原来的十分之一。德国和荷兰也在计划采取类似的改革和削减措施。”
通过对已经进行相似改革的国家实践进行分析,《全球工商企业运营报告》编撰小组得出的结论是,这一改革措施将可能增加中国新注册企业的数量。例如,继法国2003年取消资本金限制以来,新公司注册数增加了18%。同样塞黑2004年的注册企业数较前一年也增加了42%。(记者:张汉青)
经济参考报 200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