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今天正式推出各项经中国人民银行(央行)批准扩大的人民币业务,恒生银行、东亚银行等也同步推出了有关服务。
十一月一日,央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时公布了完善和扩大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具体内容。
其中主要包括:在香港人民币业务下所指定的“提供个人旅游消费等服务的商户”(“指定商户”),可开立人民币存款户口及把该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单向兑换成港币。指定商户的范围在原有的购物、餐饮、住宿等领域基础上,增加了交通、通讯、医疗和教育四个类别。香港居民可开立人民币支票账户,并可在每个帐户每天八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用支票在广东省支付消费性支出。香港居民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六千元人民币提高至二万元人民币;香港个人存户把人民币汇到内地同名账户的限额,由每人每天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提高至八万元人民币。取消参加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十万元人民币的限额,改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厘定。
上述业务项目将分两期推出,一期于今天推出,包括扩大业务范围后的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清算服务;二期为人民币支票的清算服务,将于明年三月同人民币清算系统同时推出。中银香港等银行今天推出的业务,即包括了除开立支票帐户外的其他各项内容。
中银香港副总裁林炎南在“扩大人民币服务启动仪式”上表示,人民币业务经过此前一阶段的发展,存款已较难有太大幅度的上升,预期未来会转入正常的增长轨道,整体上保持稳定。
自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起,香港银行获准开办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四项业务。逾二十个月以来,各项业务发展平稳而有序,香港已有共三十八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截至九月三十日,香港银行人民币存款总额已达二百二十六亿元。(记者 尹丹丹)
中新社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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