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交通部、质检总局等国家8部委和京、津、冀、晋、甘等12个省、市、区的领导前一阶段聚集滨海新区共商口岸合作。
记者了解到,12个省市就进一步完善口岸合作机制进行讨论并取得共识,与会各方就经济优势互补、携手共建达成共识。
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充分运用天津海港口岸与边疆陆路口岸的物流通道优势和腹地广大地区的货源、资源以及开发优势成为各省市共同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与腹地省、市、区的口岸合作已经具备了良好条件,并开始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目前,在与传统腹地具有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天津与北京实现口岸直通;天津与北京、河北、内蒙古、新疆等11个省区市共同签订了《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建立了区域合作长效机制;津冀两地就天津口岸协助腹地设立“无水港”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津冀口岸合作协议书;天津与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以天津与内蒙古二连浩特、天津与新疆阿拉山口口岸建立了对开铁路班列的大陆桥集装箱运输。
与会者认为,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与西部大开发遥相呼应,为跨区域口岸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随着开发开放的持续和“异地报关”等跨区域口岸合作的实施,天津与内地将拥有更加便利的通关条件,合作会更加广泛和务实。
在口岸合作中,天津口岸不断加大服务腹地的力度。各部门均将服务内地作为工作重点,并分别设立专用通道或快速转关通道;天津海关加强与内地海关的联系配合,对货物转关实施24小时服务,做到应转尽转;天津港集团围绕市场开发,突出对内服务,先后在内地设立10个办事处拓展服务,分别与乌鲁木齐、石家庄联合建设内陆“无水港”,港口优先安排内地货物,对内地班列货物和大宗货类给予费用减免或其他优惠等。(孟华、达陆)
新华网 200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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