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目前的41.8%,城镇化年均增长速度是改革开放前30年的3倍多。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今天在“2005城市可持续发展南宁国际会议”上公布了中国城市发展的成绩单。
这份成绩单显示,1978年至2004年,我国城镇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5.4亿人;全国城市总数由193个增加到661个。在城市数量增加的同时,城市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至2003年,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从13个增加到49个,50万人至100万人的大城市从27个增加到78个,20万人至50万人的中等城市从59个增加到213个,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从115个发展到320个。
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大,整体功能逐步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2004年,全国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88.8%,燃气普及率81.6%,污水处理率45.7%,人均公共绿地7.4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率52.1%,人均住宅面积提高到24.9平方米。
从世界城市化进程看,城镇化水平超过30%,即进入快速增长期。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城镇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从乡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规模就相当于日本的总人口;提高20个百分点,就相当于美国的总人口。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健康与否不仅影响中国,而且影响世界。
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如何解决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不能回避的严峻挑战。刘志峰表示,在资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可持续发展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总结经验教训,中国今后的城镇化应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科学进行城市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引导土地节约利用;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建设,建设节约型城镇;严格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妥善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的关系;加强城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刘志峰表示,今后中国将从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入手,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严格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城市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化道路,走主要依靠自己的发展之路。今后各地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此次为期3天的会议,由建设部、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和欧洲委员会研究总局主办。350多名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将围绕城市管理和可持续性管理与规划、可持续的土地使用规划、可持续的住房建设三个主题展开交流与讨论。
中国人口网 200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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