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办)副主任王金祥15日在重庆表示,国有商业银行应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要在信用产品的开发,资金和人力资源配置,以及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
王金祥在15日举行的三峡库区(重庆)经济发展暨金融服务高层论坛上表示,金融部门应从四个具体方面为西部大开发提供金融服务:第一,加快处置西部地区银行的不良资产。例如三峡库区搬迁所遗留的不良资产,让这些企业可以轻装上阵。
第二,设立小额贷款的组织结构,这些组织结构以多种形式来组织,如合作制、股份制等。当然不管是股份制还是合作制,都不得吸收居民存款。
第三,建议在西部地区试点设立农村保险机构,包括以农户为主体的农村合作制保险机构,以及政府扶持的政策性保险机构。使西部农业生产,特别是一些特色农业产业,具有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银行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
王金祥说,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国家发改委组织产业投资基金的使用,准备优先在西部地区组织使用,支持西部地区以股权投资方式,吸引内资和外资。“十一五”期间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将会积极稳步的推进,对西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西部地区也应该做好继续做好发行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的工作,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记者苏海萍、李永文)
新华网 200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