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在此间透露说,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
陈新年介绍说,目前我国的慈善机构不仅规模小,而且大多是官办机构。我国国内现有的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到国内GDP的0.1%。根据有关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而美国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到了美国GDP的9%。美国的富裕阶层--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
陈新年分析说,中国企业和个人捐赠不积极,很多是制度上的原因。一是税收,目前国内法律不像欧美等国家,对慈善捐助并无免税待遇,善款仍然上税;二是国内慈善公益组织影响力不够,必须发展民间组织。三是善款能不能做到善用。我国绝大多数慈善公益机构为“官办”性质,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如当前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青基会,已经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两家慈善公益组织,但其一年运作的公益善款分别只有8000万元和6000万元。其余的公益组织,维系困难。
陈新年建议,“十一五”时期,我国应继续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等社会扶助活动,鼓励富人资助和发展民间公益组织,免征赠与税或者提高赠与税免税额。(记者周润健、程子龙)
新华网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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