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十一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强调,目前各地对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呼声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总要求,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一哄而起。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目前,中国不少城市开展了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截至二00五年七月六日,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八十六个城市中,有五十三个城市正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汪光焘表示,对规划期限没有到期的城市总体规划,除因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决策,确实对城市定位和发展布局提出新的要求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应考虑进行修编。这些城市规划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上。
当前,中国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发展定位不当、盲目扩大规模,发展模式粗放、资源浪费严重,空间布局不合理、城市缺乏特色,城市规划科学性不足、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
汪光焘说,要正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切实加以解决。城市总体规划是政府引导城市发展建设的法定依据,是政府重要的调控手段,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是经法定程序编制的,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法定性,必须维护严肃性,不能随意修编。同时,不能将其定位于一般意义上的建设规划,不能将其当成工程技术文件,更不能将其作为要地的手段。(记者阮煜琳)
中新社 200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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