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的汇报。会议认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区域港口建设和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制订《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很有必要。
会议指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与实施,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服务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二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建立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和管理机制;三要完善港口功能,处理好港口建设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四要注意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加强港口建设和改造,扩大港口吞吐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五要保护海岸资源,提高岸线使用效益。会议要求,在制定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区域港口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全国沿海港口建设规划。
会议认为,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减少铁路运输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铁路运输的快速增长,现行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改完善。会议决定,《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中新网 200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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