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日前出台《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这标志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有了基本制度,也为对工程建设依法管理奠定基础。
据了解,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界定了工程沿线有关省(区、市)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项目法人的职责;明确了工程建设采用项目法人直接管理、代建制、委托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对从事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勘测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活动的单位实行建设市场准入管理。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