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草案)。
会议指出,解决中国能源问题,必须实行正确的指导方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借鉴国际经验,走中国特色的能源发展之路。为此,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把节约能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约能源制度和措施,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要大力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坚持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油气和新能源全面发展的战略。
三要搞好能源发展合理布局,兼顾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综合考虑能源生产、运输和消费合理配置,促进能源与交通协调发展。
四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立足于国内能源的勘探、开发与建设,同时积极参与世界能源资源的合作与开发。
五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无论是能源开发还是能源节约,都必须重视科技理论创新,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强化科学管理。
六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充分考虑资源约束和环境的承载力,努力减轻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环境的影响。
七要高度重视能源安全,搞好能源供应多元化,加快石油战略储备建设,健全能源安全预警应急体系。
八要制定能源发展保障措施,完善能源资源政策和能源开发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能源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努力形成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能源管理体制和能源调控体系。
中国新闻网 20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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