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兰州6月25日电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甘肃省政府日前下发《甘肃省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确定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新增量将达到6.98万吨,排放总量控制在53.03万吨以内。
据测算,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新增量将达到6.98万吨,化学需氧量新增量将达到1.2万吨。《计划》要求,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53.03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16.8万吨以内。计划安排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66项,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2.55万吨。
《计划》指出,甘肃省将把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不好的市州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依法暂缓审批。同时,对擅自停用减排设施、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查处,确保减排设施正常运行。 (记者 杨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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