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但“低碳之路”不能蒙着眼睛走,首先要清楚它的起点在哪、目标是什么、怎样才能走好。为此,我们编制了“低碳转型路线图”。
起点:能源约束和气候变化
低碳的起因来自两方面:一是能源约束,一是气候变化。
当前,全球消耗的商品能源,87%以上是不可再生能源。其中,煤炭的可供开采量仅够支持147年,而40到60年后,石油资源就可能枯竭。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速度已迫在眉睫。
此外,我们所使用的近90%的能源都是碳基能源,碳燃烧产生了大量热量和不可降解的二氧化碳。欧洲工业革命时排放的二氧化碳,至今仍悬浮在我们的头顶上。近200年来,人类工业文明发展导致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浓度上升,地球温度随之升高。目前气温与1860年相比已大约上升0.8摄氏度,科学家测算,如果地球气温的升幅超过2摄氏度,全球GDP的1/5将灰飞烟灭。
目标:改变能源结构,实现节能降耗
80%以上的二氧化碳都是发达国家排出的,因此《京都议定书》中提出,各国要共同承担起减排义务,履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一方面限制发达国家的排放权,另一方面也给历史排放较少的发展中国家预留出发展空间。同时发达国家要对发展中国家给予技术和资金援助,帮助后者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我国也积极提出节能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
我国在低碳化的关键领域也有了目标:交通方面提出发展轨道交通和清洁能源汽车;建筑方面提出尽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森林碳汇方面,我国已承诺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消费方面则积极倡导“低碳生活”……
我们希望通过各环节的努力,最终改变国民经济的能源结构,降低碳基能源的使用比例,提高核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同时提高能源生产、传输和利用的效率,比如发展智能电网,方便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接入等,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
路径:行政、市场、技术手段并用
低碳目标需要并用三种手段加以实现:
一是行政手段。气候归根到底是一种国际公共品,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担子只能压在政府身上。比如我国提出到2010年将关停小火电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5000万吨,而从1990—2005年15年间,中国的单位GDP能耗已下降47%。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与我国政府正确使用政策、法规等行政手段分不开的。
二是市场手段。单纯运用行政方式强制减排,成本较高,还应使用经济机制、市场手段加以调节。要合理使用税收、碳交易、现金奖惩等手段,传递明确的市场信号,引导资源向低碳方向配置。
三是技术手段。要实现全社会的低碳转型,最重要的推动力量是技术进步,这也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所在。而如果我们抓住这一轮新能源革命的机会取得技术上的突破,还有可能在未来的国际产业竞争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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