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日前正式复函,同意在天津市开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本市成为全国首个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同时包括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权管理机制建设和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排放权初始分配和排放权二级市场交易的综合试点城市。
建立污染物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是实现滨海新区发展定位,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污染减排,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天津市将利用已设立的全国首家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机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载体,充分运用市场化平台和金融手段,促进节能减排。以区域内环境容量和污染排放总量为前提,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污染减排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稳步循序开展试点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正向激励、有效约束、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由点到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科学、审慎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中新生态城、滨海新区、电力冶金等能源和原材料行业的排放权初始分配开始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推开。在试点工作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逐步开展区域和全国范围的交易,最终实现全球交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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