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关情况,阐述基本立场,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今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表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这是马凯在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关情况时说这番话的。
有外国记者问,去年中国没有完成它的减排任务,专家们分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任务是一些省通过行政命令提出的,《国家方案》里有没有什么市场机制来鼓励地方完成它的减排任务?有没有把减排的任务和政府干部的考核挂钩的制度?
马凯回答说,中国政府把节能减排的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市和有关的能源消耗大户。这项措施是一个行政措施,但是它是完全必要的。同时,我们更重视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法律手段方面,我们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对于促进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经济手段方面,比如说我们正在逐步理顺资源型产品的价格,使它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程度,一方面可以鼓励能源生产,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不必要的消耗。同时,我们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正在落实之中。
马凯强调,各地政府都普遍把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不是单纯地看GDP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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