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攀升和石油资源的日渐紧张,乙醇油这种普通无铅汽油的替代品受到逐渐认可和追捧。各地相继出台了鼓励发展和使用乙醇油的优惠政策,促使乙醇需求量大幅上升,燃料乙醇项目建设随之空前高涨,一些地区隐现产业过热倾向和盲目发展势头。为避免重蹈盲目重复建设的覆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与核准,促进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健康发展。
在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与核准方面,通知明确,“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物燃料乙醇“定点生产,定向流通,市场开放,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实行核准制,其建设项目必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核准。在国务院批准实施《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前,除按规定程序核准启动广西木薯乙醇一期工程试点外,任何地区无论是以非粮原料还是其它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核准和建设一律要报国家审定。非粮示范也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凡违规审批和擅自开工建设的,不得享受燃料乙醇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非定点企业生产和供应燃料乙醇的,以及燃料乙醇定点企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擅自购买定点外企业乙醇的行为,一律不给予财政补贴,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银行部门审批贷款要充分考虑市场是否落实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