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吉、黑三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4993元、28319元和27446元,分别增长6.4%和6.7%、6.6%,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2.4、0.2和0.2个百分点;农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13747元、12950元和12665元,分别增长6.7%、6.8%和7.0%,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1.8%、-0.2和0.4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完成年度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据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