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涨幅同比缩小0.4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2个百分点。8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江西、黑龙江分别上涨2.4%和2.2%。与去年同期相比,黑龙江涨幅扩大0.7个百分点;河南涨幅持平;6个省份涨幅缩小,湖南、安徽分别缩小1.4和1.2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吉林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河南涨幅持平;6个省份涨幅缩小,安徽、江西分别缩小0.6和0.4个百分点。
(据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