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上月微降

发布时间:2018-01-05 10:19:06  |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发改委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涨幅,百分点,省份,上月,上涨

11月份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上月微降      

11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同比缩小0.6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1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河北分别上涨2.9%和2.4%。与去年同期相比,辽宁、河北涨幅分别扩大0.9和0.6个百分点;9个省份涨幅缩小,上海、广东分别缩小2.4和1.2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3个省份涨幅扩大,北京、辽宁均扩大0.2个百分点;河北、山东涨幅持平;6个省份涨幅缩小,广东、江苏分别缩小0.4和0.3个百分点。

 

(据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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