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同比缩小0.1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8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江西、黑龙江分别上涨2.8%和2.3%。与去年同期相比,黑龙江、江西涨幅分别扩大0.7和0.6个百分点;山西、河南涨幅持平;4个省份涨幅缩小,吉林、湖南均缩小0.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5个省份涨幅扩大,安徽、湖北分别扩大0.5和0.4个百分点;3个省份涨幅缩小,江西、吉林分别缩小0.2和0.1个百分点。
(据发改委网站)